王凤玲律师亲办案例
一起抢劫案的辩护
来源:王凤玲律师
发布时间:2015-03-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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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情

2014 年5月,张某因抢劫罪被捕,张某抢劫两次。其家属找到本律师为其辩护。张某一家为回族。

辩护前准备工作

接手案件之后,我到看守所及时会见了被告人张某,详细的了解了案情,并做好的情绪的安抚工作,向张某告知了抢劫罪的相关法律规定。之后,到法院复印了卷宗。回来之后,通过详细的阅卷,反复的查看材料,我注意到,张某的第一起抢劫时,还是未成年,及时的通知其家属调取了户籍证明。递交了法院。之后根据张某系回族,找出了其犯罪过程中的种种减轻处罚的情节。并及时协调法院缴纳了退赔和罚款。在庭审过程中,详尽的向法院指出张某犯罪的减轻情节,对公诉人员的指控进行了严谨、细致、有理有据的反击。

判决

最终,在抢劫罪是重罪,判决缓刑困难的情况下,法院采纳了本律师的辩护意见,判决张某有期徒刑3年,缓刑4年。张某在判决后及时的走出了看守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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滨州市渤海七路黄河四路中百大厦A座五楼志城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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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王凤玲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山东志城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3716*********98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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